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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问责公务员诚信条例领导变动承诺不变

作者:四川省信用网时间:2013/8/9 13:58:15阅读:2626次

成都出台问责公务员诚信条例领导变动承诺不变

2008年04月06日09:4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吴楚瞳 

双向保证政府诚信

《意见》对政府采购、债务管理、对外担保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从政府自身和外部,双向强化和保证政府诚信。今后,成都市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采购应当采购信用企业的信用产品,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签订的各类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得签约。合同一经签订,必须守信践约。禁止以行政机关名义违法进行担保,严禁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为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承诺不能因人而变

领导变动,不能影响政务承诺的继续执行。《意见》明确,公开承诺事项要有连续性,不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行政机关的工作目标、办事流程、办结期限、富民惠民政策和政府及其部门的承诺等事项必须按件、按时兑现。要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后,确定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除了不能因领导人变更而停滞原有承诺外,《意见》要求上级政府和部门作出的承诺,下级政府和部门应无条件实施。承诺兑现事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承诺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