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用网-致力于打造高标准的信用征信体系,专业评估企业信用,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公司注销等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网站公告: 单位信用评级需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三合一营工商局注册的业执照、机构在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2.单位近三年或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信用管理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管理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5个信用管理新职业

作者:四川省信用网时间:2013/8/9 17:03:31阅读:5571次

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推出5个信用管理方面的新职业——信用调查师、信用分析师、信用评估师、商务调查师和商账追收师。

据介绍,商账追收师不能单纯被理解为社会上一些颇具手段的讨债人,其行为必须是合法的,预计在未来十年的“饭碗”将达80万个。

但北京市工商局明确表示:“追账业务”是被明令禁止的,现阶段不得以“商账追收”的名义注册公司。

劳动部门表示:目前要从职业上规范从业人员,加强追账公司的自律,等待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法规的出台。

职业定义

商账追收市场混杂成“师”后行为合法

商账追收师是指第三方专业追账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有拖欠行为的债务人进行催账和追收的专业人员,追收的对象可以是企事业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家指定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解释,“商账追收可不能单纯理解为是讨债的。”

该负责人说,在该职业推出之前,他们也曾对商账追收市场进行过调查。发现其中鱼龙混杂,有些公司虽然正规,但商账追收人员的个人行为却难以把握。那些非法的公司更是以绑架、电话恐吓等手段进行讨债。

她强调:“商账追收师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

职业前景

市场广大粥多僧少需求将达80万人

从新职业发布方获悉,现阶段在征信行业中从事类似商账追收工作的约有五六千人,如果加上其他正规机构和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人员或催收人员,共约十几万人。

目前,信用中介机构多为信用担保机构,不涉及追账业务。能提供地区范围内追账等服务的为50家左右,能提供全国范围内追账业务服务的更是凤毛麟角。   此外,我国企业包括金融机构在内持有的逾期应收账款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使国内外的商账追收服务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空间。

专家预计,未来十年对商账追收师的需求将达到80万人。

职业利润

一年可能赚几千万千亿市场有待开发

“做商账追收这一行的,规模大一些的公司经营好的一年能赚几千万,小一点的也能赚个几百万、几十万。”一位业内人士说道。

此外,一位从事商账追收的业内人士分析,商账追收市场将以千亿元计算。

据了解,民建中央在去年关于《积极为开放商账追收行业创造条件》的提案中,指出我国在个人信贷领域存在一些问题。

更有多家媒体惊爆,中国每年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已近6000多亿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商账追收师的确“钱途无量”。

商账追收师作业流程图

电话催账

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欠款客户进行沟通,要求还款。电话催收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

信函催款

追收师会通过欠款客户的资料进行了解,然后以信函的方式催款。信函的格式全部是统一的

上门拜访

这个环节上,商账追收师必须着装统一,并出示相关证件,然后说明来意。为2人或2人以上的工作人员,以便互相监督

受托法律追收

假如以上手段均不能够催款成功,就涉及到恶意欠款,则要以法律手段进行催款,这时候等待欠款人的就是律师函了

职业案例

追账讲究心理技巧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一名商账追收师要具备心理学知识。”   她讲了这样一件事:在追还一笔信用卡欠款时,信函、电话都难以联系到欠款人。当两位商账追收师按照地址上门催款时,发现只有欠款人年迈的父母。   

而父母表示与其已经断绝关系。

但他们并没有立刻采用法律手段,而是几次上门与老人聊天、沟通,两位老人终于被打动了。最终老人找到儿子对其进行说服,使其偿还了信用贷款和利息。  职业瓶颈

工商部门不予注册三份通知关闭大门

商账追收师作为新职业被推出后,80万人的就业前景是否意味着手持证书者都能找到一个“好婆家”呢?

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追账业务”是被明令禁止的,现阶段不得以“商账追收”的名义注册公司。

是三份通知关闭了这扇门。

1993年,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机关所属“讨债公司”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并未接到要求变更政策的通知。

职业呼吁

法律法规应该出台壮大实力等待翻身

劳动部门认为,培训与市场准入不能衔接,根源在于相关法律的空白。

据介绍,虽然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多部法律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这些规定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更“要命”的是,目前缺乏与信用制度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法》、《公平交易法》、《信用中介管理条例》等一些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使信用体系缺乏法律保障。

有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即使由于立法能力和立法经验的限制,我国暂时还无法颁布类似美国《公平债务作业催收法》和德国《法律顾问法》等法律,但开放商账追收业,制定商账追收业的准入和淘汰制度,法制化追收行为,已是当务之急。

这位人士强调,也只有这样,掌握现代信用管理理念和科学、法制、有效追收方法的追账公司才能掀开面纱,在阳光下执业。

劳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只能从职业上规范从业人员,加强追账公司的自律,等待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法规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