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积累云!
首页 服务市场 需求大厅 企业问答 企业课堂
发布需求

定制您的需求,坐等服务商上门

  • 一键发布

    不需花时间选服务商

  • 快速响应

    需求发布后,15分钟快速响应

  • 智能推荐

    大数据只能推荐最优服务商

  • 完全免费

    不向雇主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 发布需求

发布需求

只需三步,快速梳理需求

  • 顾问问诊
  • 方案报价评估
  • 严选服务人员
  • 省心省钱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

网站开发 APP开发 微信小程序开发.....

下一步
您所在的行业
上一步 下一步

请放心,积累云会保护您的所有信息

您的联系方式:

发送验证码

您可能还想补充点:

上一步 提交需求
当前位置: 企业问答 > 问答详情

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_积累云

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_积累云

提问者:成都淼鑫缘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1次浏览  /  2020-03-22

我要回答

我来帮他解答

已有1条回答

成都思乐科技 2020-03-22 19:48:39

回答数:675  /  被采纳数:1

  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

  首先:发出商品是由存货结转的,即: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其次,因为发出商品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即企业仍拥有其的所有权或可以对其有效控制,没有结转成本。所以,可以仍将其看作企业的资产。

  发出商品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如某企业发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商场在收到货物在当月确认100万元,其余部分到90天以后才能确认。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成本160万元。企业对上述的发出商品一般处理方式有如下三种:

  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34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 34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增值税:17-80*17%=3.4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

  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

  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

  方式一分析:当企业销售货物给商场时,由于商场并未全部确认进货处理,剩余部分只是一种代管形式存放在商场临时库存区,只有当在对外出售时,商场才确认为进货。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就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其优点是,企业无论与商场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都不会存在税务风险。但给企业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

  ①、税收额外占用资金8.604万元(如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

  ②、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难,由于企业在出货时就开票确认收入,但商场并未作进货处理,商场一般不会将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将使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困难。

  ④、当发生退货时,由于企业已作销售处理并已交纳相关税金,退货时会计、税务处理麻烦。

  方式二: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到年底时将差异部分在“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但不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

  平时货物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160 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发出商品 80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由于不确认已发出商品所产生的纳税义务,故不存在税收资金的占用。 期末“发出商品”科目余额为=160-80=80万,并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

  方式二分析:企业在商场确认为进货时才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开票,对与商场进货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发出商品”,这种方式的优点:从财务立场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条件。缺点是企业与商场销售合同中如未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的时间,将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出的商品如约定在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其纳税义务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商品则为收到代销货物清单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时间,具体企业依与购方合同签订的条件进行确认。这样一来企业在与商场签定销售合同时对上述付款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将显得十分重要,如果企业未与购货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则依税法规定为直接销售,无论企业会计上怎样核算,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方式三: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差额部分平时在“发出商品”科目中反映,只有到年底时才将差额部分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

  平时货物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160 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发出商品 80万

  年底将“发出商品”差额部分确认纳税:

  借:应收账款 17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增值税:17-80*17%=3.4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

  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

  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

  “发出商品”科目余额80万,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同时开票税金17万在“应收账款”科目反映。

  方式三分析: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确认收入并开票,其差额部分在“发出商品”中核算,并不确认其纳税义务,只有到年底时才将企业出货与商场确认进货差额部分确认。这种方式处理的优点是克服了方式一的缺点,减少了企业平时在税金上的资金占用,给企业资金使用扩大了空间。但从流转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来看还是无法避免被税务局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同时企业在年底对差额部分确认纳税同样也加重了资金的占用8.604万。

  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刚开始学习会计的人在做账是可能会根据语言文字来将其简单的归纳在某个科目里,其实这么做显然不对,如果还有这类的情况发生建议要加深对会计的学习。

-------------------------------------------------------------------------------------------------------

评论 0 点赞 0

相关问题

发表问题

预约服务 快速申请

企业服务严选平台

立即申请

热门关键词

公司 注册 商标 转让 费用 资料 版权 商标注册 地址 注册商标 服务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票据 专利 流程 登记 材料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

本周热议

1.注册100万的公司,需要一次缴清吗?

2.代理记账业务,每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3.注册商标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4.代理记账包含哪些服务?

5.代理记账包含哪些服务?

6.专利经纪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文件?

企业服务严选平台

客服热线

17318992081

(9:00~24:00)

手机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友情链接: 生辰八字 网站建设 成都信用网 成都公司注册 成都网站建设 小程序开发 了梵博展机构

蜀ICP备17013084号-5 成都网站建设:思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