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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处理_积累云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处理_积累云

提问者:成都思乐科技  /  1次浏览  /  202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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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条回答

2020-03-22 08:04:16

回答数:595  /  被采纳数: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处理

  1、针对以前年度费用的调整:

  针对调整以前年度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又分为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内和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及其他情形:

  1.1、企业若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的调整,则根据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1.2、企业若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则根据以下文件规定不得在税前作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税发[1997]191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1.3、其他情形为企业因税法或政策的规定作追溯调整的,则需要补申报可以税前扣除。

  2、针对以前年度的调整: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少计、漏计以前年度收入,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从而引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需要通过补充申报。

  补充申报引起的应纳税额的抵缴额或补缴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或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3、针对收入未申报或成本费用多申报的处罚:

  根据国税发[1997]191号的规定:

  一、关于纳税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

  (一)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以处罚。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对减税企业、单位要按规定补税、罚款,对免税企业、单位可只作罚款处理;属于亏损年度多报亏损的部分,应依照关于纳税人虚报亏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税函[2005]190号的规定:

  “一、虚报亏损的界定。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

  二、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三、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内资企业应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通常情况下,想要顺利完成内资企业汇算清缴,企业必须事前对如下事项进行把握:

  1、内资企业汇算清缴期限

  一般而言,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通常,内资企业需要:(1)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2)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3)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税款。

  2、内资企业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内资企业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汇算清缴,还需注意以下事项,这样才能够确保汇算清缴工作地顺利进行,进而维护企业财税安全。这些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内资企业,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内资企业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需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在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期限内办理;

  (3)若内资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可申请延期办理,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4)内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内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如若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则应在办理变更登记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而如果内资企业地位不变,则纳税年度可连续计算。

  3、内资企业汇算清缴程序

  一般而言,内资企业想要规范完成汇算清缴操作,还应明确汇算清缴程序。通常,内资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大致遵循以下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具体包含:a、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b、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c、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d、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e、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f、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内资企业所报送的材料

  (3)内资企业如发现申报不实,可填报《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

  (4)结清税款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处理。小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就到这里了,相信大家看完内容后都应该了解的差不多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想要向我们咨询的,可以直接点击我们的答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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